捷佳伟创:拉普拉斯招股意向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导读 捷佳伟创10月12日晚于官微发布声明称,2024年10月10日,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普拉斯)在上交所官网公告发布《拉普拉...

捷佳伟创10月12日晚于官微发布声明称,2024年10月10日,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普拉斯)在上交所官网公告发布《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该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捷佳伟创)对拉普拉斯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的内容不准确、结论有待论证,同时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捷佳伟创表示,拉普拉斯的“低压水平硼扩散系统”产品、“低压化学气相沉积水平镀膜系统”产品,是否侵犯捷佳伟创的发明专利权,仍有待受理法院判决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后续审查,在此情况下,拉普拉斯关于其及子公司被认定侵权而导致败诉可能性较小的论断欠缺严谨。此外,2024年10月1日,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深圳海关依申请扣押了拉普拉斯出口美国的低压化学气相沉积水平镀膜系统、低压水平磷扩散系统。拉普拉斯未就前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其信息披露合规性值得关注。

根据拉普拉斯日前公告的招股意向书,该公司在“风险因素”一节中披露,其存在未决的知识产权诉讼,即捷佳伟创以侵害其两项发明专利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发行人及子公司广州半导体,上述相关诉讼已立案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诉讼纠纷进展情况,并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由于上述诉讼审判结果客观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在上述诉讼中败诉,公司存在被认定侵权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及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未来发展、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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